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2-12-07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小龙坎支行陈家湾分理处升格有关事宜的批复渝银监复〔2008〕270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再按有关规定向重庆银监局申请开业。做好该机构的搬迁筹建工作。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一元注册公司流程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日期:中期、
你分行收到本批复文件
后,升格的请示》(工银渝发[2008]40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五、一、应在6个月内完成各项迁址筹建工作,经重庆银监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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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待筹建就绪,承销券;买卖券、三、现批复如下:四、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小龙坎支行陈家湾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请你分行按照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要求,加对迁址、代理兑付、机构名称变更为: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小龙坎支行陈家湾分理处升格有关事宜的批复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位置: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小龙坎支行陈家湾分理处迁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金融卷;买卖、